彈性育嬰申請手續簡化 津貼按日比例發放
2025/9/9 16:54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9日電)彈性育嬰措施將於明年上路,勞動部近日預告修改法規,若受僱者以日申請彈性育嬰,津貼將按比例發放,且可累積滿30日再申請津貼,簡化申請手續及行政作業負擔。
彈性育嬰假明年上路,讓受僱者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中,有30日能以「單日」方式申請;而有家庭照顧假需求者,也可以最低1小時為單位請假,規劃明年元旦上路。
勞動部近日為此預告修改相關辦法及施行細則,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將新增受僱者得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停,合併計算不超過30日,且也修改津貼給付期間未滿1個月者,修正為按比例計算發給。
陳美女表示,考量彈性育嬰假上路後,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中30日內能以「日」請,申請津貼次數將增加,因此為簡化被保險人申請手續及投保單位行政作業負擔,新增規定可以累積30日再請領津貼或選擇分次提出申請規定。
另外,實務上可能有民眾在彈性育嬰假上路前就請育嬰留停,且申請期間會延續到彈性育嬰假上路後。陳美女指出,這次也在法規中明訂,若是施行前的申請案,不滿1個月仍會發放1個月津貼,施行後的申請案就依比例發放。
陳美女表示,相關辦法將隨彈性育嬰假正式施行後同步上路。(編輯:張雅淨)11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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