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擴大適用對象 政策擬否補助待研議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1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適用女女同婚及未婚女性,國健署今天回應,若未來新法三讀通過,新適用對象是否符合人工生殖補助資格,需衡量國家資源配置,仍待研議。
因應台灣婚育面貌改變,加上生殖醫學技術進步,衛生福利部廣徵各界意見,擬具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經行政院審查,並於今天行政院院會通過,已完成結婚登記的女同性伴侶與未婚女性可合法接受人工生殖服務。
外界關注已婚女同性伴侶與未婚女性可合法接受人工生殖服務後,新增適用對象是否適用人工生殖補助,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婦幼健康組長林宇旋今天下午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擴大適用對象與提供人工生殖補助是不同考量階段,補助範圍未來討論,需要考量國家資源配置。
這次修法重點還有強化知情同意程序與生殖細胞捐用管理、評估人工生殖子女最佳利益及維護血緣認知權與保障法律地位等。針對評估人工生殖子女最佳利益項目,林宇旋表示,未來不論異性夫妻、女同性伴侶與未婚女性,術前都須接受,未通過就不可以執行。
林宇旋進一步解釋,在進行人工生殖前,將接受治療的人必須先經過由政府指定的專業機構評估,確保這樣的生育方式對未來孩子的最佳利益。只有當評估結果顯示適合並符合條件,人工生殖機構才能提供相關治療,以確保孩子能在穩定、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林宇旋說,國外對人工生殖子女最佳利益的評估已有經驗,並有一些固定評估項目,如判斷受術者能否提供孩子安全的成長環境。應避免利益衝突,評估工作不能由人工生殖機構自行執行,待三讀通過,將儘速尋找合適的專業機構,以嚴謹、高效方式運作,避免評估過程出現延遲。
台灣現行「人工生殖法」規定,人工生殖僅限合法婚姻的「夫妻」使用,使得女同志伴侶、單身女性,皆被排除在人工生殖適用範圍,也無法使用任何補助。根據宜蘊醫療生殖中心估計,近5年每年平均約有700件諮詢同志生育電話,其中近400件為女同志諮詢海外人工生殖流程。
宜蘊醫療生殖中心桃園院長朱伯威日前不斷呼籲,多元家庭被排除在制度與試管補助之外,台灣的試管技術亞洲排名第一,在少子化日益嚴重的此刻,能夠帶來新生命的人,都是台灣最珍貴的力量,願意生育都應該被支持,期盼未來的制度更完善、更友善。(編輯:陳清芳)1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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