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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合作爭議 教育部聽取意見

2014/7/7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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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7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為了創造學生、學校和事業機構三贏,對於滿16歲建教生的訓練時間,教育部願意用開放態度,廣泛聽取各界意見。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岱樺、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陳學聖下午在立法院召開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法公聽會。

林岱樺表示,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上路後,業者和學校反映法令過於嚴苛、缺乏彈性,令許多廠商對建教合作案卻步。陳學聖說,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的標準太高,反而使學生失去寶貴實習經驗,要保護學生,但不要愛之適足以害之。

師範大學教授鄭慶民表示,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的立意原本是希望創造學生、學校和事業機構三贏,但看起來是三輸。法令部分比照勞動基準法,部分比勞基法嚴苛,造成事業機構心理不平衡,寧可用基本工資聘用外籍勞工。

曼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經理魏明儀說,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規定訓練時間不能超過晚上8時,對美髮業等服務業來說有很大影響,若能更有彈性,相信對學生、業界會是雙贏。

教育部國教署高中職組組長李秀鳳表示,目前規定建教生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6時不能接受訓練,從保障學生權益角度,教育部不贊成修法。

她表示,但為了真正創造三贏,對於滿16歲建教生的訓練時間,教育部願意用開放態度廣泛聽取各界意見,找到確實保障學生權益的策略,讓法令有可行性,業界也願意積極參與建教合作。

李秀鳳說,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去年上路後,102年減少2072個核定名額,下降約15%,但今年對於建教合作機構必須「最近2年無違反勞動法規」採取彈性認定,核定名額又有回升,增加353個名額,呈現穩定成長。10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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