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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不法 護照掉2次大砍有效期

2014/10/21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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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1日電)為防止護照被有心人士利用,外交部領務局對短期內遺失2次護照者列管,補發時不但要約談,且護照效期大幅縮短至3年以下。

領務局主秘程祥雲今天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台灣護照報失量與先進國家相較並無異常,從民國97年發行晶片護照以來,報失率更是逐年下降,從2.76%下降至今年1至9月的1.43%。

程祥雲表示,為維護護照安全管理機制,領務局對於遺失護照2次以上再來申請補發者,除了要約談當事人,延長審核期間,並會縮短其護照效期。

領務局補充說明,為維護護照國際公信力,護照短期內如半年遺失,即使是第1次遺失,再申請補發時效期自正常的10年大幅縮減至3年。

若是第2次遺失護照者再申請補發時,除列管約談,護照效期更是再減至只有1年6個月至3年以下。

領務局表示,實務上有人一本護照掉了5、6次,是非常離譜,為防止不法,已主動對短期內掉護照者嚴審,甚至會請警方介入了解。10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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