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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強制汽車險與健保重複不保

2014/12/2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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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5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強制汽車責任險與全民健康保險重複保障部分不保,提升保險資源效益;衛福部說,這樣變全民買單、不公平。

衛生福利部反對修法,經討論,最後通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提修正意見,維持原條文「傷害醫療費用給付」項目,增加「前項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不包括全民健康保險法依法給付的項目,或其授權法規所規定之保險給付」條文。

會議主席薛凌說,全案初審通過,但院會處理前朝野協商。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主任秘書蔡淑鈴會後受訪表示,汽車肇事傷者拿健保卡看病,基於便民,由健保先支付,這筆費用在法律順序是優先向強制汽車責任險求償,由健保署幫民眾代位求償。照初審通過版本,強制汽車責任險完全不理賠醫療費用,健保署也沒代位行使求償權,全由健保支付。

她說,修法保留自費部分要強制汽車責任險理賠,健保支付部分就不理賠、健保署也不代位求償。

蔡淑鈴表示,強制汽車責任險是要開車的人承擔醫療費用與死亡傷殘等費用,全不負擔就是健保買單,全民負擔開車肇事者產生的醫療費用。

她說,修正內容違反當時法律理賠優先順序,這兩個保險制度當初有重複、競合才排優先順序。

蔡淑鈴表示,照初審通過版本等於健保包進汽車肇事產生的醫療費用,過去健保精算費率沒計算在內,如果照案通過,以後健保成本會愈來愈高,全民分擔,這不公平。10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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