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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調查認定吳石共諜案審判有違失 糾正國防部

2019/4/18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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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8日電)監察委員高鳳仙今天表示,國防部破獲吳石共諜案確實有維護國安,但審判中卻有違失,損害審判的公平、客觀及獨立性,還杜撰證詞定罪他人,並用已失效的法律判刑,核有嚴重違失,監察院提案糾正國防部。

前國防部第三廳少將副廳長吳鶴予在民國39年牽涉吳石共諜案,遭判刑10年。去年吳鶴予家屬向監察院陳情,請求回復名譽,監察委員高鳳仙申請自動調查。

高鳳仙今天在監察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吳石共諜案的審判共有8大違失,而槍決吳石也有3大疑點,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今天開會通過她提出的調查報告,並對國防部提出糾正案,並請法務部、最高檢察署研議是否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

高鳳仙表示,國防部保密局破獲吳石案,確實有助台海局勢穩定及維護國安,但高等軍法會審庭的原審判對於吳石等人的判決卻是先請前總統蔣介石核示後再製作判決書,於法不合,損害審判公平、客觀及獨立性,且明知證據不足,卻杜撰吳石的證詞以定罪吳鶴予,並用在39年就失效的軍機防護法判處吳鶴予等人罪刑,核有嚴重違失。

高鳳仙指出,復審的5大違失則有,復審因原判決未對吳石的中將副官王正均等8人宣告,而不生效力,卻違法復審;審判長非上將,會審庭組織不合法;審判筆錄未依法由審判長及審判官簽名;明知證據不足,卻杜撰吳石及東南軍政長官公署上校聶曦的證詞以定罪吳鶴予;適用裁判時失效的軍機防護法判處作戰參謀林志森等5人死刑。

有關於吳石執行死刑的3大疑點,高鳳仙指出,吳石槍決前照片顯示其右臉頰有一顆像痣的大黑點,其他生前照片則無。且吳石槍決前、後均由側面照相,與其他死刑犯由正面照相者有違。據報載,吳石遺囑是在獄中書寫,但卻由軍法局於槍決2個月後在一本畫冊內發現而通知家屬領回,且卷內查無遺囑內容,有違常理。

高鳳仙說,她將吳石執行死刑前、後照片,及網路取得的生前照片共3張,函請刑事警察局、調查局等單位鑑定,但因為照片品質不佳無法鑑定,再加上國防部、台北市政府等官方資料均顯示吳石已執行死刑,所以3個疑點無法證實執行死刑者並非吳石本人。

高鳳先表示,吳鶴予等6人有非常上訴及再審事由,若能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且足認應為無罪判決,可依刑事補償法,獲得比補償條例更高的賠償金。監察院也將函請促轉會查明罪刑宣告是否視為撤銷、依法塗銷有罪前科紀錄。(編輯:林興盟)1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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