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不支持廢死
2025/7/9 11:15(7/14 18:43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王揚宇台北9日電)憲法法庭去年9月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大法官、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今天在立法院表示,他不支持廢除死刑;此案已經判決,除非有憲法訴訟法第42條要件,人民、政府機關可重新聲請審視。
憲法法庭去年9月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
總統府今年3月公布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並將總統提名咨文送到立法院,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上午審查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詢問,在回覆國民黨團問卷表明「不支持廢除死刑」,是否屬實。蔡秋明回答「是的」。
許宇甄詢問,如何看待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蔡秋明說,憲判字第8號判決認為現在死刑制度不違憲,這一點他支持。
許宇甄表示,但依照憲判等同實質廢死。蔡秋明表示,確實相當困難。
許宇甄追問,依據憲判,三審合議庭法官要一致決才能判死,實務經驗上是否有這種案例。蔡秋明表示,以他的經驗,若是判死刑基本上都是一致決,並不是憲法法庭判決才這樣,但他沒有這方面統計數據。
許宇甄詢問,憲判等同實質廢死,未來若蔡秋明擔任司法院長該如何解決。蔡秋明言說,這案子已經判決,憲判對人民與機關都有拘束力,除非有憲法訴訟法第42條要件,人民、政府機關可重新聲請審視。
憲法訴訟法第42條規定,各法院、人民或地方自治團體之立法或行政機關,對於經司法院解釋或憲法法庭判決宣告未違憲之法規範,因憲法或相關法規範修正,或相關社會情事有重大變更,認有重行認定與判斷之必要者,得分別依第三章或第七章所定程序,聲請憲法法庭為變更之判決。(編輯:萬淑彰)11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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