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送動物新規 犬貓不得裝紙箱、禁未開眼幼兔鼠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4日電)農業部今天發布「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犬貓不得使用紙箱裝載,禁止運送未開眼的幼兔、倉鼠幼鼠及出生2週內的天竺鼠幼鼠等,若違反指引規定,將就個案事實依動保法查處。
農業部表示,動保法針對飼主責任及動物運送,已有原則性規範,要求運送動物應注意食物、飲水、排泄、環境及安全,並避免動物遭受驚嚇、痛苦或傷害,且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此外,針對運輸頻繁度高、量體較大的經濟動物,及特殊性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已在民國94年訂定運送管理辦法。
至於非屬動物運送管理辦法適用的動物種類,農業部為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實務參考指引,以利商業運輸業者依循,進一步訂定「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
根據新公布的 「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包含運送原則、運送人員責任、運送規劃與運送前準備、運輸工具及容器、運送過程等通則性內容,讓運輸業者得據以訂定或調整運輸規範,落實動物保護法有關動物運送的規定。
農業部表示,「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是以動物保護法為原則,適用國內以商業目的進行的動物運送;除通則性內容外,另針對犬、貓、兔、其他哺乳類及實驗動物附加特別注意事項,如犬貓不得使用紙箱裝載、短顱犬貓應放置於通風良好位置、不得運送未開眼的幼兔、倉鼠幼鼠及出生2週內的天竺鼠幼鼠等。
農業部指出,這項指引已送交通部轉知相關運輸業者參考運用,請業者在運送動物時能依循,避免造成動物痛苦、傷害及緊迫為核心原則,運送前審慎評估動物適運性,並依動物種類、生理狀態、運送距離及運輸條件等因素,採取適當的管理措施,確保運送過程中的動物福利。如有違反指引的情形,將就個案事實依動保法查處。(編輯:管中維)115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