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盼制定融資業專法 保障債務人權益
2025/9/5 12:41(9/5 13:5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5日電)融資業法推動聯盟今天表示,金管會表示會把融資租賃公司納管適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但該法的爭議處理為投資者與金融服務業發生爭議時,因此向融資公司借貸的債務人不大可能申請爭議處理,還是應制定專法,才能徹底解決問題,保障債務人權益。
金管會8月28日表示,預計3階段、於明年9月納管41家融資租賃公司,首階段把中租、裕融、和潤及日盛台駿4家上市集團旗下共13家融資租賃公司納管金保法,9月15日生效,若後續業者契約內容等有違規,民眾可以向評議中心申訴。
對此,融資業法推動聯盟召集人、律師林永頌及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台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趙興偉、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吳宗昇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融資公司納金保法,敷衍了事;制定融資業專法,徹底解決問題」記者會,提出相關說明。
林永頌質疑,台灣有數千家融資公司,金保法的爭議處理機制是否適用融資公司、對債務人是否有用,而民間版的融資業法已對外公布,聯盟會去拜會行政院長,呼籲行政部門提出草案。
孫一信認為,金保法規範的是購買保險、投資信託、購買衍生性金融商品,是金融消費者出資購買的服務,並非金融服務業融資給消費者的借貸情形,因此應訂定專法在前端控管。
此外為因應新制,林永頌等人呼籲,金管會每個月應公布幾項數據,包括向融資公司借貸的債務人所申請爭議處理的件數、金管會依金保法對融資公司罰緩的件數等。(編輯:翟思嘉)11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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