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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案件屢輕判 檢察官籲建構法界國安法制共識

2025/11/8 18:54(11/8 19: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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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圖取自Unsplash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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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書緯台北8日電)近年屢發生共諜、國安案件遭判無罪或輕判,引發社會議論。檢察官林達今天表示,目前普通刑事法庭,缺乏足夠專業國安法官承審,除增設國安專庭,也應展開國安法制研究學門,建構法界對國安法制的共識,並應用到判決實務基礎。

台灣勵志協會下午邀請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達以「當前國安法制運作之挑戰與建言」為題,發表專題演講。

林達以中國籍男子周泓旭涉及共諜案為例表示,周泓旭涉及2部分的犯罪事實,第1案遭法院判處涉犯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但第2案法院判決周泓旭與涉嫌共同發展組織犯罪的2名台灣政黨人士,均無罪確定。

林達指出,第2案在一審時,法院認為周泓旭並未向接觸的軍人表達共諜身分,僅止於蒐集彙整軍人等資料,並帶回中國大陸向上級陳報,因此認定未有「明顯而立即危險之行為」,而二審判決認定周泓旭結識台灣友人,未達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的程度,因此判決無罪。

針對此案判決,林達直言,這等同必須受招募對象要認知自己要當共諜,才會被判決有罪,可見法官的有罪心證範圍相當窄,因此就算將國安法規的刑度拉高,仍無法解決現況。

曾偵辦多件國安案件的林達指出,刑法是追訴個人的過往行為,針對靜態的事實觀察,但共諜案事實上是「敵國軍情系統」的前哨誘餌,動態推升的發展初步階段,例如軍人販售部隊伙房菜單、輪值表等「垃圾資訊」給共諜,結果不起訴或是無罪判決,將造成敵對勢力可以撒餌式的撒網,開始誘惑軍人出售各式資訊,這就是目前法界只看到眼前個人行徑,未能俯瞰到敵國系統的全觀。

林達表示,台灣法律界養成的過程,著重於對威權體制的反抗、對言論自由的捍衛,以及對依法行政的堅持,常將共諜的接觸當成預備犯而非未遂犯,也讓民眾或許會覺得是恐龍法官,但這就是法律人養成過程的土壤與營養,而「中共哪管你這麼多」,共諜與滲透等灰色地帶行動仍在持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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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未來,林達呼籲,應建構法律人對國安法的認知,並增設國安專庭與國安案件處理法,例如中共以民船破壞海底電纜,在「海纜7法」的修正草案,納入過失犯的態樣,未來法界應思考在共諜發展組織等犯罪行為態樣,一併納入預備犯和過失犯的態樣,再透過學術界對國安法制的討論,將相關定義具體化。

林達解釋,透過法律學界建構國安法制理論,再引導給檢察官和法官,應用在實務操作,讓整體的法律標準越來越清晰;而不是每次審判由檢察官、法官與律師進行辯論,造成一審有罪、二審無罪,三審又有罪的結果,導致當事人可以對外說是政治迫害或是冤枉的結果。(編輯:林克倫)11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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