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修正財劃法 離島分配公式與本島脫鉤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1日電)立法院會今天經表決,三讀修正通過財劃法部分條文,針對離島計算公式的爭議,三讀條文則進行文字修正,在計算直轄市、縣市的各項分配權數中,均加入「不含離島」等文字;計算離島各項分配權數中,把占全部縣市的文字,修改為「占離島三縣(市)」。
財政部日前表示,鑑於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的財劃法第16條之1明定普通統籌稅款90.5%分配本島直轄市及縣市,及2.5%分配離島的計算公式,其分子按本島各市縣及離島分開計算,分母則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致無法全數分配。
針對財劃法第16條之1公式中的分母爭議進行文字修正,化解中央與地方紛爭,讓地方自治理念真正落實,改善地方財政收支結構及區域平衡發展,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日前提出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落實地方財政自主。
立法院會今天經表決,在野黨靠著人數優勢,通過國民黨團所提的再修正動議,三讀修正通過財劃法部分條文。
現行條文規定,由中央統籌分配地方的款項,應以總額96%列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其餘4%列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應供為支應受分配地方政府緊急及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費。
有關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額度的計算方式,三讀條文明定,在計算直轄市、縣市的各項分配權數中,均加入「不含離島」等文字;而在計算離島三縣市的各項分配權數中,均把「占全部直轄市及縣(市)」的文字,修改為「占離島三縣(市)」。
另外,三讀條文也明定,今天修正的第16條之1的施行日期,溯及至今年3月21日起生效。
國民黨金門縣區域立委陳玉珍在大體討論中發言指出,今天要表決的條文,是為了民進黨說公式不清楚,只好再修法,把離島區分出來,以明確法令。她肯定行政院終於願意提出版本,但是中間還有很多條文是不明確的,等行政院說清楚,再審查院版。(編輯:林克倫)1141121
- 立院三讀修正財劃法 離島分配公式與本島脫鉤2025/11/21 16:40
- 2025/11/21 15:37
- 2025/11/21 11:5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