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修法支持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 個人助理入法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8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要求公共建築物應依通用設計規劃、地方政府應擬定分期建設計畫將人行道與騎樓改善至符合無障礙標準外,也增訂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辦理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且明定身心障礙者若有需求得由個人助理協助。
為促進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及社區融合、強化無障礙環境規劃,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衛福部提出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修正41條、新增9條、刪除1條,涵蓋範圍包含確保身心障礙者代表等參與政策諮詢、自立生活支持服務運作機制更明確、強化無障礙環境、完善機構對象保護機制等。
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部分,草案明定,身心障礙者代表及身心障礙者人數組成比例為身權小組成員1/2,並確保資訊近用及表意權,讓政策制定更符合需求,同時依個別障礙需求進行必要及適當的合理調整、因歧視或騷擾造成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以及在生活環境盡最大可能讓所有人可用的通用設計等都入法。
為促進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及社區融合,草案明確規範地方政府依需求評估結果辦理自立生活支持服務時,應結合各項支持服務資源,且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及活動支持所需人力,得由個人助理協助,將個人助理明確入法。
另外,為強化無障礙環境規劃,草案也規範未來各級政府、公營事業及依財團法人法所稱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所建置網站及行動化應用軟體APP,均應通過無障礙檢測,且一定規模以上的醫院、金融機構網站也須比照。
同時,草案針對市區道路、人行道、騎樓不符合無障礙規範者,明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訂定分年分期改善計畫,且應依身心障礙者實際需要,整合轄內各種交通服務資源,發展復康巴士等其他交通服務措施。
而為完善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服務對象保護機制,草案規範,依違反特定情節的不同程度,限制終身或一定期間不得擔任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人員,若機構違規嚴重,除罰鍰外,並將公告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涉嚴重致死再加重罰責。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榮泰會中指出,這次修法也是特別紀念並完成已故律師陳俊翰的遺願,陳俊翰過去長期倡議身心障礙者與罕見疾病患者權益,其母親多年來也為這項工作默默付出,再加上許多民間團體的訴求,才能共同完成此次修法,請衛福部在審議過程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爭取各界支持,早日完成修法。(編輯:蘇志宗)1141218
- 政院提修法支持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 個人助理入法2025/12/18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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