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亮票遭判拘役55天 趙少康:在想要不要去關算了
2026/1/20 13:02(1/20 13:49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20日電)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在大罷免投票時亮票,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他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需支付公庫新台幣5萬元。趙少康表示,「什麼都做過,沒坐過牢」,他在想要不要關55天算了,再跟律師討論。
趙少康去年7月26日罷免案投票時展示選票供媒體拍攝,涉嫌亮票,北檢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北院判趙少康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需支付公庫5萬元。可上訴。
趙少康上午在立法院舉辦新書發表會,面對北院判決,他表示,有在想要不要去關55天算了,「什麼都做過,沒坐過牢」,這再跟律師討論一下。
會後,趙少康接受媒體訪問說,檢察官希望法官從重量刑,法官這樣判已經很重。這讓他想到藝人林青霞以前也亮票,當時檢察官說是為了把票吹乾,所以不起訴處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他覺得法官這樣判,對林青霞很不公平,為何他判拘役,林青霞沒事,仔細想想,這表示法律之前並沒有人人平等。
他說,玩笑歸玩笑,他還要跟律師商量,檢察官會不會上訴,他也不知道,他要不要上訴也還沒確定。
趙少康強調,無論如何,把票顯示出來就是不對,但那是罷免票不是選舉票,他的立場大家都知道,媒體要拍也是好意,鼓勵大家投票。罷免票他也是第一次投,跟選舉的票是不同的。立法院長、台北市議長選舉非亮票不可,到底該亮跟不亮的後果是什麼,立法院、內政部可以重新考慮。
媒體詢問,選擇坐牢的機會高嗎。趙少康說,選擇坐牢55天,也不是沒有考慮,他會跟律師商量一下,看到底應該怎麼樣。(編輯:蘇龍麒、萬淑彰)1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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