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財產申報 房貸1865萬賣菜郎等2商標無法估價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9日電)監察院今天公布立法院長韓國瑜最新財產申報資料,他與妻子李佳芬共申報存款新台幣837萬餘元、房貸則有1865萬餘元,另申報2個經濟價值無法估算的「賣菜郎CEO韓國瑜」及「韓國瑜標章」商標。
監察院今天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內容包含韓國瑜、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等人財產申報,以及去年10月至12月監察院辦理政治獻金的罰鍰處分確定名單。
韓國瑜在去年11月1日的財產定期申報當中,與李佳芬共申報5筆位在雲林縣的土地,其中2筆交付信託,另有1筆建物也在雲林縣,取得價額為1680萬元。另有2輛汽車、存款837萬餘元、有價證券714萬餘元,以及10張儲蓄型壽險保單。
此外,韓國瑜在「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的欄位中,依然申報2筆商標「賣菜郎CEO韓國瑜」及「韓國瑜標章」,經濟價值皆無法估算。李佳芬另申報2筆房貸,分別為631萬餘元以及1234萬餘元,整體相比113年4月30日的就職申報差異不大。
江啟臣與配偶共申報3筆位於台中的土地及3筆建物,並信託6筆土地及1筆建物;2輛汽車;存款1410萬餘元,有價證券總價額53萬餘元,以及9筆保單;債務203萬餘元為購置不動產;另有事業投資2959萬元。
最新廉政專刊也公布去年10月至12月政治獻金的罰鍰處分確定名單,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在111年參選雲林縣長時,收受財團法人榮星環境教育基金會捐贈政治獻金,未依限辦理返還或繳庫,違反政治獻金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遭處分罰鍰6萬元、沒入2萬元;前民進黨立委鄭運鵬111年間參選桃園市長時,收受5筆政治獻金未依法定方式返還捐贈者,違反政治獻金法第15條第2項第1款規定,遭處分罰鍰8萬元。
另外,民意傳播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遭處分罰鍰5萬元,處分理由為民意傳播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是前民眾黨立委吳春城的關係人,在113年間投標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的採購案1筆,未主動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身分關係,核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壯世代教科文協會也是因為吳春城的關係人,但在113年間投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的採購案1筆,未主動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身分關係,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同遭處分罰鍰5萬元。(編輯:蘇龍麒)115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