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表決 立委開始投票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5日電)立法院會今天進行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徐錫祥的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上午10時6分開始投票,預計上午11時5分截止投票,如果全體立委在此之前投票完畢,就會提前開票。
總統府3月13日發布新聞稿,現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將於5月7日任期屆滿,總統賴清德依法院組織法規定,提名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立法院朝野黨團4月17日協商後決定,今天上午進行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法院組織法明定,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4年,不得連任。
此外,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2項規定,立法院依法行使第29條第1項規定以外的人事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委1/2同意為通過。目前立委總數為113席,因此只要獲57張同意票,即為通過。(編輯:蘇龍麒)11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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