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劇院人員制服 非中市府編列
2014/11/16 14:43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6日電)有關台中國家歌劇院前台服務人員制服費用,台中市文化局今天說,預算是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編列,不是台中市政府。
傳出台中國家歌劇院前台服務人員明年每人編列新台幣1.2萬元制服費用,台中市政府文化局表示,這筆預算是由文化部所轄管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自行編列,並非台中市政府。
文化局表示,由於台中國家歌劇院是國際級水準的地標型場館,服務人員的確需具備專業整體形象,對於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提升服務形象的各項做法,台中市政府樂見其成,但不干預。
文化局指出,期許後續營運仍應由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審慎斟酌,制服費用與設計品質也應妥為說明,以免外界有浪費公帑的誤解。
文化局說,「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於今年經由立法院通過設置條例,由文化部監督,即開始籌組董監事會,由董事長陳國慈視事,確定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未來發展方向。自明年1月1日起,「台中國家歌劇院」的各項經費預算、節目規劃及相關人事費用,都由藝術中心編列。10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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