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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犬2/28前應寵物登記 北市府:逾期裁罰

2022/2/23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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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3日電)台北市動保處今天表示,飼主28日前應完成比特犬寵物登記,逾期僅能赴動保處登記外,若經查緝發現,將依動物保護法裁罰,查獲無飼主犬隻則會帶回動物之家安置。

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處發新聞資料指出,比特犬飼主若在3月1日後才登記,至明年2月28日前,只能赴動保處辦理寵物登記,且需提供犬隻飼養證明,逾期未登記比特犬,經查獲,可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處飼主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指出,飼養美國比特鬥牛犬、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飼主應於2月28日前至北市寵物登記站完成登記。寵物登記服務放置在動保處官方網站。

動保處表示,依農委會「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公告事項規定,民國112年3月1日起違法飼養比特犬,將可依違反動保法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統計,至1月底止,全市已登記比特犬為155隻。

動保處表示,飼主帶攻擊性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牽繩長度不應超過1.5公尺,並替犬隻佩戴透氣口罩。

農委會日前指出,民國110年10月26日已公告修正「公告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今年3月1日起,禁止飼養、輸入動物為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包含美國比特鬥牛犬(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 or American Pit Bull)、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

農委會表示,3月1日前已輸入或飼養這2種犬隻的飼主,必須在112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備查,完成寵物登記,才能繼續飼養。(編輯:李亨山)1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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