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調解成立案達7成 苗縣表揚績優「公道伯」
2025/6/18 20:22(6/18 20: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8日電)苗栗縣各鄉鎮市113年受理調解案2121件,調解成立比率將近7成,縣府今天表揚績優調解委員會及委員,感謝扮演地方「公道伯」化解紛爭,有助疏減訟源避免耗費司法資源。
苗栗縣政府行政處統計,全縣18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在113年期間,共受理2121件調解案,調解成立有1466件、比率將近7成,等同成功減少1466件訴訟案。
縣府今天在竹南鎮英吉利會館,舉辦鄉鎮市調解業務講習並表揚績優調解委員會及委員,共有頭份、苗栗、竹南、後龍、苑裡、通霄、三義、公館等8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41名調解委員獲表揚,由縣府秘書長陳斌山代表縣長鍾東錦頒獎。
獲獎者中,符合中央資深調解委員服務年資者有3人,分別是造橋鄉公所調解委員會委員謝相明(年資30年)獲總統獎;泰安鄉調解委員劉德祥(年資22年)及卓蘭鎮調解委員詹源河(年資20年)獲得行政院長獎。
謝相明警職退休多年,除擔任調解委員,也從事學校交通導護志工,在鄰里眼中,是熱心又謙虛的「公道伯」,長期熱衷地方公共服務。
陳斌山表示,調解委員是無給職工作,除必須熱心地方事務之外,更須發揮耐心並展現智慧,才能化解地方紛爭於無形,苗栗縣去年調解成立比率達7成,相當於為司法機關減少1266件訴訟案,既能避免浪費司法資源,也居間斡旋維持地方和諧,對社會貢獻良多。(編輯:方沛清)1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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