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一萬花蓮縣議員要求加碼 徐榛蔚未置可否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17日電)中央普發1萬元,各縣市政府是否加碼成為焦點。花蓮縣議員胡仁順今天要求縣府加碼,但縣長徐榛蔚未置可否,僅強調中央普發現金是一個法律案,之後才有預算案,是還稅於民。
立法院會10月17日三讀通過「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其中包含普發現金預算新台幣2360億元。總統府10月23日晚間公告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行政院隨後公布普發現金1萬元領取資格及方式。
花蓮縣議會第20屆第6次定期大會今天進行總質詢,民進黨籍議員胡仁順發言要求縣府在中央普發現金之餘,加碼發現金或振興券。
胡仁順說,花蓮去年才發3000元振興券,現在花蓮一樣需要振興,為何當時就可發、現在不能發?新竹市已經通過發放,許多縣市正在研議中,比起新竹市民或是台灣任何一個縣市民眾,花蓮縣民過日子可說辛苦百倍,「請徐榛蔚苦民所苦,不要再把高額預算拿去放煙火了」。
胡仁順表示,花蓮已從「觀光」大縣變成「關光」大縣,預算分配不合理、活動執行無效益、公務員缺額多、工程能量爆滿、花蓮經濟無限崩跌,現在的各種補助只能限定族群,無法讓多數行業受惠等原因,在花蓮縣政府的能量可以妥善執行高額總預算、實際帶來經濟成長之前,115年度應普發現金或振興券。
徐榛蔚答詢說,無論是普發現金或是消費券,要有法源的依據,中央普發現金是因為有特別條例,這是一個法律案,之後才有預算案,「這是還稅於民」。
花蓮縣政府去年0403地震後,為刺激震後經濟,編列新台幣10億元預算,發放32萬名縣民每人3000元振興券,可在縣內實體商店消費,使用期限到今年2月28日為止。
徐榛蔚說,去年財劃法修法通過以後,花蓮縣獲中央補助款項148億元,但被直接扣除一般性補助和計畫行政費共102億元,所以僅增加40多億元。40多億元用於基礎建設,或是很多的政策都在增加預算;115年的總預算編列都公開在縣府官網。(編輯:黃名璽)1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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