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爾案 催生反網路霸凌法
2015/4/23 12:00
(中央社記者吳協昌洛杉磯22日專電)2006年10月,1名在密蘇里州的13歲女孩梅爾上吊自殺,由於女孩的自殺與網路霸凌有明顯的關係,梅爾的母親成立了基金會,發起反網路霸凌行動,成為全美知名的案例。
梅爾(Megan Meier)是1名患有注意力不足症的13歲女孩,她在網路上認識16歲的伊文斯(Josh Evans),兩人在網路上無話不談,一直沒什麼朋友的梅爾也因此與伊文斯變成好朋友。
不過伊文斯隨後就表示不想與梅爾做朋友,並在網路上對梅爾說:「這個世界上沒有妳比較好」,並且出言不遜,梅爾在網路上被霸凌情況愈來愈嚴重,就在有一天,梅爾用完電腦後,回到房裡,不到20分鐘,就在房裡上吊自殺,引起全美重視。
梅爾的父母隨後成立了梅爾基金會,發起反網路霸凌行動,也在密蘇里州催生了反網路霸凌法,也被稱為「梅爾法」,成為反網路霸凌的一大勝利。
美國各州都有類似反網路霸凌的法案,有些是獨立成法,有些則是與在反霸凌法內加入電腦、行動電話等載具內容,統合為一。
美國國家青少年暴力防治中心曾經估計,有3成的美國青少年曾經被霸凌,或是成為霸凌的目標,同時霸凌也不再侷限於校園或是遊樂場等地,並隨著科技進步,在社交媒體、網站或手機等霸凌方式愈來愈多。10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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