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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批監聽 基層審檢:想太多

2014/5/20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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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20日電)監委批評台灣司法監聽制度,已淪為檢察官與法官單線隻手遮天。但基層檢察官跟法官表示,只要實地走一遍監聽聲請流程,就會知道監委的想像力太豐富。

監察院今天公布監委葉耀鵬、李復甸、林鉅鋃所做的監聽調查報告,認為目前實務上多數地院由值班法官核准監聽後,接下來的續線、擴線聲請,都是給同一法官審查,可以一直核准到檢察官不想聲請為止,形同「監聽二人組」,四手遮天監控別人一輩子。

曾任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的律師孫正華表示,就她所知,由同一法官接續監聽准駁的制度設計,最主要考量是避免讓同一案件內容重覆給不同法官審核,浪費人力。實務運作上,法官准駁監聽,都有一定標準,不可能讓聲請監聽的檢警予取予求。

孫正華認為,制度運作關鍵還是在人,重點在法官有無確依法律規定與要件來准駁,是否同一法官,不是重點。反倒是像結束監聽後依法必須通知當事人,但現行有時為避免影響案件偵辦,會事隔多年後才通知,像這些確保當事人權益的細節,才應該被重視。

有法官表示,監委是因調查喧騰一時的司法關說案而有此批評,但核准特偵組監聽的法官周占春,在法界是公認的用功、風評佳,難道監委認為周占春也是監聽二人組共犯?

有肅貪與緝毒經驗的檢察官表示,監聽與譯文費時費力,檢察官不會無聊到沒必要還一直續聽,監委描述的只是制度面可能出現的最壞狀況,根本是太會想像,實情反倒是常有明明符合監聽要件,法官為怕麻煩,全部都不准。10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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