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殺未婚妻棄屍 法院判14年
2014/6/30 19:42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縣30日電)陳姓怪手司機懷疑陳姓未婚妻與友人不軌,持鐵條重擊陳女昏迷,再載到產業道路棄置死亡,法院判刑14年,賠償291萬元。
桃園縣52歲的陳姓怪手司機,去年2月懷疑陳姓未婚妻與友人不軌,在住處持鐵條重擊陳女臉部昏迷後,隔日再將陳女載到偏僻產業道路棄置死亡。
桃園地院先依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家屬提附帶民事求償,法院判處陳男賠償新台幣291萬餘元。10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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