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國籍眉角多 勞雇都要注意
2014/9/26 19:31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6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領有台灣身分證的雙重國籍民眾,工作前應先確認是否設籍台灣,以及是否完成相關流程作業,否則雇主與勞工都可能面臨高額罰鍰。
勞動部今天公布,102年度勞工行政事務訴願共2666件,其中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服務法案件占比達8成5,由原單位或訴願委員會撤銷的訴願案件共307件。
勞動部勞動法務司代理司長王尚志表示,曾遇過雇主聘用具有台灣及越南雙重國籍勞工,卻因該名勞工未設籍台灣,面臨高額罰鍰。
他特別提醒,雇主聘用雙重國籍勞工時,應特別注意勞工是否有在台灣設籍,如果勞工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卻沒有設籍台灣,將視同外國人,必須依法申請工作許可才可在台工作,否則雇主恐遭罰新台幣15萬至75萬元,受僱員工也會被罰3萬至15萬元。
他進一步指出,像是學生出國留學或民眾出國超過2年未歸國,戶籍資料上都會被註記為「遷出」,提醒民眾回台後記得先辦理入境登記,確定在國內設籍,或完成相關必要手續等作業後再工作,以免受罰。103092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