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金改案 吳淑珍未到庭
2014/11/14 11:30(11/14 12:49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審理二次金改案,傳喚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但吳淑珍未到庭。被告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夫婦、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到庭。
最高法院於民國101年12月20日切割判決二次金改案,陳水扁判刑10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億元,吳淑珍則因非公務人員而獲減刑,判刑8年,併科罰金8000萬元,追繳沒收兩人貪污犯罪所得2億元。
另外,最高法院把二次金改案中的國泰併世華案,及陳水扁、吳淑珍與陳致中夫婦被控洗錢罪部分撤銷,發回高院更審。10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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