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旁搶銀樓 老翁判刑定讞
2014/12/7 11:32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7日電)七旬羅姓老翁在去年不顧警局在旁,竟拿菜刀搶銀樓,結果被神勇的七旬老闆空手奪白刃制止。最高法院依強盜未遂罪判刑定讞。
根據法院判決,羅男有強盜前科,出獄後無法適應社會,於是重操舊業。他在民國102年10月間前往台北市康定路一家銀樓,不顧萬華警分局就在隔壁,佯稱要買金飾,卻趁機掏出預藏的菜刀打劫。
銀樓老闆雖然年事已高,但情急下使出空手奪白刃,扭打後奪走羅男菜刀。羅男見狀趕緊逃出店外,當場遭巡邏警員逮捕。羅男到案後辯稱警局就在銀樓隔壁,他當時精神病發作,神智不清,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但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被害人說法,認定他犯行明確。素行不良且假釋不久又犯案,但考量他年逾七旬,假釋後無收入來源,審酌他對被害人危害程度,依強盜未遂罪判刑4年6月徒刑。全案經二、三審駁回上訴定讞。10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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