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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車禍病患死 司機判刑

2014/12/2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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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2日電)謝姓救護車司機載送病患時闖紅燈,和陳姓男子駕駛的貨車相撞,救護車上的周姓病患傷重不治,謝姓司機今天遭判刑8個月。

至於駕駛貨車的陳姓男子,則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全案可上訴。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在員林鎮宏仁醫院擔任救護車司機的謝姓男子,去年10月載送1名80多歲的周姓病患前往竹山東華醫院住院,謝男駕駛的救護車行經社頭鄉中山路與和平三路交叉口時闖紅燈,與陳男駕駛的貨車相撞,周姓病患受到強大的撞擊力,送醫後因創傷性腦傷合併硬腦膜下出血不治。

謝姓男子向法官辯稱,救護車有閃紅燈以及嗚笛,且情況緊急,可以不受到速限、號誌等的限制,主張自己沒有責任。

不過地院法官認為,即便是情況急迫,謝姓男子駕駛的救護車不合乎阻卻違法要件,加上病患死亡,與未注意車前狀況、採取必要措施的過失行為有因果關係,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至於陳姓男子,法官認為當時雖然是綠燈,但陳男未注意車前狀況,雖稱只看到閃紅燈、未聽到鳴笛聲,但證人都表示有聽到,陳姓男子沒有禮讓救護車先行是肇事主因,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10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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