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嚴防水污 環署:3要件加重刑罰2015/7/13 12:11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3日電)環保署今強調,水污法修正後事業注入地下水體、排放於土壤或地面水體的廢水含有害健康物質超標,符「行為、列管及超標」三要件,才會面臨刑罰。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