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前警員涉收護膚店規費 判12年6月2015/8/6 17:43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6日電)已停職的高雄市警察局高姓警員,涉嫌於仁武警分局任內向轄區一對越南姊妹開設的按摩護膚店收取規費。高雄地院審結,依貪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貪污所得應追繳沒收。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