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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信黨產說敗訴 判賠林德瑞30萬元確定

2019/1/18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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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8日電)媒體人胡忠信指前國民黨行管會主委林德瑞曾私下透露黨產有1350億元,林認為胡有損他的名譽,法院二審判胡忠信賠償林德瑞30萬元並登報道歉,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確定。

根據法院判決書,林德瑞向法院主張,胡忠信在民國104年4月6日於電視節目中指稱,他曾私下向時任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幕後支持者透露移交黨產新台幣1350億元。

林德瑞主張,他曾在國民黨中常會報告國民黨黨產為233億餘元,且不曾向他人透露國民黨黨產有1350億元,胡忠信所言將讓外界誤認他明知黨產超過千億元,卻故意在中常會隱瞞價額,有損他的名譽。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胡忠信應賠償30萬元,並在四大報登報道歉。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胡忠信公開指控林德瑞向他人私下表示移交黨產有1350億元,顯然與林德瑞公開陳述的233億元不符,不論對國民黨黨產持何種見解之人,都會對林德瑞產生言行不一、未具職業道德、毫無誠信,甚至偽造文書等負面評價。

二審判決還指出,不論國民黨黨產實際為何,胡忠信的指控將導致一般社會具客觀理性之人,對林德瑞產生檯面上說一套、檯面下做一套的負面評價。胡忠信也自承未查證,無法說明消息來源,判決賠償30萬元,但僅須在轉述報導該言論的自由時報登報道歉。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法之處,日前駁回,全案確定。(編輯:唐聲揚)10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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