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男子燒死6至親 家屬請法官維持死刑判決

2019/4/29 14:5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9日電)男子翁仁賢除夕夜燒死父母親友,造成6死4傷,一、二、更一審皆遭判死刑。最高法院今天開庭,翁男大哥、四哥出庭,請法官維持死刑判決。

翁仁賢不滿父親偏心,民國105年2月7日除夕夜,在桃園市龍潭區自家,趁父母及親友共16人圍爐時,持汽油衝進屋內縱火,造成父母、2名姪兒、姪兒的妻子及看護共6人死亡,另4人灼傷。

全案一、二審均判處死刑,高院更一審認為翁仁賢泯滅人性、罪無可逭,今年2月間仍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翁仁賢死刑。

最高法院今天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翁男大哥翁仁焜、四哥翁仁平出庭。翁仁焜表示,翁仁賢把養育他50多年的父母都狠心放火燒死,是窮凶惡極的人,請法官維持死刑判決。

翁仁平則說,他三哥辛苦養育的2個孩子上醫學院,沒想到一年回家吃一次團圓飯命就沒了,三嫂也被燒成重傷,他認為翁仁賢根本沒有反省,希望法官不要輕縱,維持死刑。(編輯:方沛清)10804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