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宿醉酒駕撞死路人 男子判刑2年4月定讞

2019/5/21 11:1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1日電)楊姓男子宿醉駕車撞死路人,一審被判刑2年4月,他以兒子有分離焦慮症等理由上訴二審請求緩刑,但遭二審駁回。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楊男的上訴,全案定讞。

楊姓男子於民國106年8月31日晚間飲用威士忌烈酒,翌日清晨5時許開車出門,行經桃園市八德區崁頂路與長興路口時,車輛失控衝進人行道,撞死劉姓民眾。

警方到場酒測,發現楊姓男子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5毫克。一審桃園地方法院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處楊男2年4月有期徒刑。

楊姓男子上訴二審,表示兒子與前妻分離,而有分離焦慮症,知道他可能因本案入獄後病情復發,希望法院審酌他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非累犯,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酒駕致死事件屢經媒體報導,楊姓男子無視於此,在酒精影響消退前貿然駕車,又貿然超速撞擊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死亡而不可回復的嚴重結果,惡性重大。

二審認為,一審判處楊姓男子2年4月徒刑妥適,應予維持,至於楊男家庭狀況,應該是楊男事發前警惕自己謹慎行事,勿釀成大禍累及家人的事由,而非向法院請求輕判的護身符,駁回上訴,維持2年4月徒刑。

楊姓男子不服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法之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方沛清)108052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