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控下屬作偽證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求償敗訴

2020/5/12 14:5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2日電)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指控葉姓、曾姓下屬作偽證,營造他護航廠商的假象,導致他被起訴、判刑,求償新台幣900萬元。一審判黃季敏敗訴,高院認為下屬並未作偽證,今天仍判黃敗訴。

黃季敏被控在署長任內,藉由多起標案收賄、洗錢。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收賄等罪,判處黃季敏有期徒刑18年,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中。

黃季敏另外對葉姓、曾姓下屬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葉男、曾男在偵查中作偽證,營造他護航廠商假象,導致他遭起訴、判刑、彈劾、撤職,還失去原可擔任的石化公司執行副總經理工作,求償新台幣900萬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判黃季敏敗訴,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

二審認為,葉男證詞雖與事實略有不符,但起因於事隔久遠而說錯,也與黃季敏被起訴、彈劾等無相當因果關係,而曾男未有偽證情事,駁回黃季敏上訴,本案仍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09051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