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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店員未理會男子求助遭控過失致死 獲不起訴

2020/7/20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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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0日電)桃園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因身體不適,向八德區一超市店員求助但未獲理會,後經送醫急救不治,家屬提告店員過失致死,檢察官今天表示,店員在法律上無救助的義務,偵結不起訴。

檢警表示,陳姓男子去年7月11日上午,行經桃園市八德區一處超市時突然感到身體不適,便向店內24歲的女店員求助,不過沒有獲得理會,後來陳男經送醫急救多日後仍宣告不治,陳男家屬不滿店員沒有即時伸出援手,才導致延誤就醫死亡,因此對女店員提告過失致死。

檢警調查時,女店員說,當天陳男確實有走進超市,並表示身體不舒服,也請她幫忙聯絡醫護人員,但因為陳男只有提出一次請求,而且看似有喝酒,加上當時仍有客人在結帳,因此就沒有繼續看著陳男,而陳男見店員沒有理會便自行離開。

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出,女店員在陳男求援時雖然沒有幫忙聯絡醫護人員,但不論未提供協助是否妥適,女店員與陳男並不相識,且陳男因自身疾病導致死亡,與超市並無直接關聯。

女店員在法律上也無任何有救助陳男的義務,也非對陳男負有扶助、養育或保護義務的人,難以認定女店員未協助報案行為涉及過失致死,因此偵結予以不起訴。(編輯:李錫璋)1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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