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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縣長竟爆怒罵警 2男妨害公務罪判拘役

2020/8/25 18:17(8/25 19: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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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5日電)張姓、王姓2名男子到苗栗縣政府服務台表明要找縣長,被告知縣長不在且須預約後,竟暴怒摔砸電話,並對員警叫囂辱罵;苗栗地院依妨害公務等罪分別處拘役55及30日。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男與王男3月3日上午11時許前往苗栗縣政府第一辦公大樓,在1樓服務台表示要找縣長,經保全人員告知須預約且縣長不在府內,兩人心生不滿突然暴怒叫囂,張男更徒手將服務台上電話拿起重摔桌面數下,大鬧縣府行徑引起眾人側目。

苗栗警分局北苗派出所警員獲報到場處理時,2名男子態度仍未收斂,其間,張男不但以三字經辱罵員警,還恫稱「等一下給你死」、「我一拳給你死喔」;王男在旁也幫腔辱罵員警。

2名暴走男子被依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經苗栗地檢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苗栗地院審酌兩人於員警依法執行職務時妨害公務,藐視公權力,影響社會公共秩序及公務員職務之執行,侵害警察機關執行職務之嚴正性,兼衡被告均有妨害公務前科,判決張男犯妨害公務執行罪,累犯,處拘役55日;王男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30日,兩人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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