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攻擊超商店員強制治療 屏檢:有羈押理由將聲押
2021/9/29 17:19(9/29 19:01 更新)

屏東縣高樹鄉潘姓超商女店員日前勸導男子戴口罩,卻遭對方痛毆。圖為警方(前右)以警棍制止男子。(圖取自facebook.com/LiGangPolice)
(中央社屏東縣29日電)屏東縣高樹鄉超商女店員因勸導男子戴口罩遭到暴力攻擊,男子事後被強制送醫治療。屏東地檢署今天表示,男子若出院後,如有事實足認有羈押理由及必要時,將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
屏東地檢署表示,得知轄內有疑似精神病患傷人案件後,隨即向警方瞭解案情,發現楊男是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警方於26日案發當天,已依精神衛生法第32條第1項規定,將他強制送醫治療,目前仍在醫院住院治療中。
精神衛生法小百科
- 公布日期:民國79年12月07日
- 最近修正日期:民國109年1月15日
- 立法目的:促進國民心理健康,預防及治療精神疾病,保障病人權益,支持並協助病人於社區生活。
- 核心重點:規範各主管機關掌理心理健康及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病人之保護及權益保障、警消機構執行強制就醫等。
- 強制就醫條件: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於執行職務時,發現精神疾病患者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者,應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並立即護送前往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就醫。強制住院期間,不得超過60天。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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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檢表示,案發當時的情形,警方已積極調查偵辦中,這件刑事案件雖還沒有移送檢方偵辦,屏檢仍已通知警方應密切掌握楊男後續治療情形;如果經醫院評估可出院時,隨即通知檢方。
屏檢表示,承辦檢察官將積極指揮警方對楊男依法妥適處置,如有事實足認被告有羈押的理由及必要時,將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
屏檢指出,楊男今年6月30日涉犯傷害案件,警方當天依法將楊男送醫強制治療,經醫院評估可出院,警方於8月15日製作被告警詢筆錄後,於9月8日函送屏檢,屏檢分案後承辦檢察官立即定庭傳訊被告。(編輯:謝雅竹)1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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