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中大樓改41套房出租火災釀6死 中市都發局派員會勘

2022/3/8 20:08(3/8 20:3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8日電)台中市興中街一棟大樓6日發生火災釀6死6傷,由於大樓原為17間房的旅館,後改為41間出租套房,台中市都發局今天派員到現場勘查,若涉及違反建築法規將予以裁罰。

對於興中街大樓火災造成重大傷亡,時代力量台中黨部發布新聞稿指出,高雄市政府在城中城大火發生後2週內提出調查報告,呼籲台中市政府應盡速提出調查報告,內容須涵蓋災前行政管理檢討、救災過程、災後策進作為以及究責缺失等面向。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東、南區主任徐小媚指出,這棟大樓以前曾作為旅館,過去的公安、消防稽查紀錄應公開檢視。而於108年廢止旅館使用,改為集合住宅時,是否申請使用執照變更,改建成41間套房,裝潢時有無申請審查許可、是否涉及非法改建等,相關問題市府必須盡速釐清。

對此,台中市政府都發局以文字稿回應指出,這棟大樓於75年取得集合式住宅使用執照,86年申請變更旅館使用,100年10月13日起申請展延暫停營業,於101年及104年稽查時現場未營業,於108年廢止旅館使用。

都發局表示,大樓後續若作為他種用途使用,依規應提出變更使用執照申請,不過,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需由建物所有權人提出申請,經查這棟建物於108年後並無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紀錄。

都發局指出,大樓的第2、5、6、7樓原本作為旅館使用,申請時核定17間房,後續是否擅自改建增加套房,已於火災調查後,於今天派員現場勘查,若涉及違反建築法情事,將依建築法相關規定予以裁罰。(編輯:謝雅竹)11103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請繼續下滑閱讀
台中火災6死 縱火房客、女屋主遭聲押禁見獲准
172.30.1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