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男子教唆他人到四面佛寺縱火 判刑5年8月定讞

2022/7/27 13:4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7日電)李姓男子因與北市林森北路四面佛寺的廟公有糾紛,涉教唆鄭姓男子到四面佛寺縱火。二審認為李男惡性甚鉅,但已賠償部分被害人,判刑5年8月,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檢警調查,李男與四面佛寺的陳姓廟公先前疑因債務糾紛而在網路上互嗆,2人也曾有官司訴訟。心生不滿的李男被控以新台幣1萬元代價教唆鄭男縱火,鄭男於民國108年12月7日上午到場朝四面佛寺潑灑汽油並點火。

事發時,警消出動大批消防車、救護車及逾百名消防員到場灌救,救出134人、疏散500人。經查起火點是在1樓,並燒燬四面佛寺等3戶,造成家具、佛具、裝潢及11輛機車燒燬,災損面積約200平方公尺。

警方過濾監視器畫面,循線逮捕李男、鄭男,台北地檢署依刑法公共危險放火罪嫌起訴2人。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6年,鄭男有期徒刑3年8月。

鄭男未上訴,於一審判決確定;李男則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李男辯稱只有指使鄭男潑漆,是鄭男擅自放火,與他無關。

二審審理後認為,鄭男縱火後,李男不僅沒有任何驚訝意外的反應,還淡定地停留在現場拍攝火災畫面長達4分45秒,並上傳至LINE群組以供爆料;此外,另有李男購買汽油、鄭男證詞等事證,均足以認定李男是放火犯行主謀。

二審審酌,李男指使他人縱火對四面佛寺所在大樓的住戶及不特定人生命、身體、財產均有危險性,犯後卻矢口否認、毫無悔意,態度不佳且惡性甚鉅,但考量李男已賠償部分遭波及的屋主、車主共44萬元,改判刑5年8月。

李男不服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編輯:李亨山)111072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