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宥勝強制猥褻女子 一審判刑8月

2024/5/24 10:21(5/24 10:42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宥勝(前右)強制猥褻案一審判處8月徒刑,可上訴。(中央社檔案照片)
宥勝(前右)強制猥褻案一審判處8月徒刑,可上訴。(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4日電)藝人宥勝被多名曾合作的工作人員指控性騷擾,台北地檢署認定宥勝跨坐在1名女子大腿上強吻、撫摸,將宥勝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天判處宥勝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宥勝於民國105年底某日,在工作結束後以順路為由,提議送在職場認識的女子返家,女子即駕駛宥勝的車子,搭載宥勝返回住處。

檢方表示,宥勝抵達被害女子住處後,以借廁所為由進入女子家中,上完廁所未離去,佯裝心情不佳向女子抱怨,邊抱怨邊走向女子坐著的沙發,突以面對面姿勢跨坐在女子大腿上。

宥勝涉嫌徒手控制女子雙手,並單手迅速解開女子內衣,用舌頭舔舐女子耳朵,並用手撫摸女子胸部。因女子持續反抗,宥勝才停止。北檢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宥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審酌宥勝於本案案發時為具有名氣之演藝人員,具有一定媒體關注度,與被害女子間有上下從屬關係,他利用被害女子的信任且所使用的強暴手段,嚴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

北院指出,宥勝迄今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沒有任何實際填補損害的行為,且宥勝在法院進行審理程序交互詰問之前,不當接觸本案被害人及證人,難認有懇切悔悟之心,判處宥勝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3052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請繼續下滑閱讀
NONO涉性侵遭訴 檢認定藉體型優勢侵犯6被害人
172.30.1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