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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學恒強吻鍾沛君遭判11月 未上訴將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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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名嘴朱學恒(前)8月出庭應訊畫面。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13年8月26日
圖為名嘴朱學恒(前)8月出庭應訊畫面。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13年8月26日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名嘴朱學恒涉強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一審判刑1年2月,二審高院改輕判11月。高院今天表示,上訴期間為17日零時屆滿,截至今天上午10時33分尚未收到上訴書狀,案件已確定。朱將入獄服刑。

朱學恒於11月14日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宣判當天,透過臉書表示坦然接受,不會再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朱學恒一審否認犯行,但二審期間坦承犯行,並表達和解的意願及願意賠償金額,且自行於網路上張貼公開道歉信,本件雙方雖未能調解成立,但朱學恒犯後態度有所改變,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

高院合議庭審酌,朱學恒因自身慾望,利用被害人的信任強制猥褻,侵害被害人的性自主決定權,造成被害人嚴重心理創傷,並在一審審理期間,在公開的談話節目中談論政治話題時提及被害人,完全沒對自己行為造成被害人傷痛有真實歉疚,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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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起於,朱學恒被控於民國111年8月6日邀約鍾沛君餐敘時,連續2次強行親吻嘴唇,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朱學恒有期徒刑1年2月;朱學恒對一審判決科刑部分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並於11月14日宣判。(編輯:張銘坤)1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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