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勘驗柯文哲行動硬碟 辯護律師:指控收賄要有證據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5日電)北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勘驗扣案行動硬碟。柯文哲辯護人表示,硬碟有31萬個檔案,柯文哲沒看過「工作簿」檔案,資料也不能確定有無被修改,指控柯文哲收賄要有具體證據。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度開庭,提訊柯文哲、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在押被告,並傳喚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被告到庭,勘驗都委會783次會議、應曉薇便當會光碟及扣案的柯文哲行動硬碟。
根據起訴書,檢方偵查期間在柯文哲住處查扣一顆編號「A1-37」的行動硬碟。硬碟中「財務」資料夾有「工作簿」檔案,作者欄位顯示為「wen」,其中第12列「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這也是柯文哲被檢方認定於京華城案涉收賄的證據之一。
柯文哲的辯護律師勘驗時指出,應以映像檔(Image)為勘驗標的以確保證據完整,法官的勘驗手法破壞證據同一性,已無法還原,證據鏈也已不在。
辯護人表示,行動硬碟中有31萬個檔案,包含1萬5000個文件檔、6000多個WORD檔、2000多個EXCEL檔、3000多個POWER POINT檔以及2000多個PDF檔,柯文哲本人表示沒有看過「工作簿」檔案,硬碟內資料也不能確定有無被修改。
辯護人說,檢方以作者欄位顯示為「wen」就認定檔案是柯文哲製作,「工作簿」雖被媒體多次報導,審理期間也多次提及,不過,要指控柯文哲收賄,還要有具體證據。
對於辯護人提到勘驗方式影響證據鏈。法官指出,為確保證物的完整度,才以原始硬碟勘驗,若認為勘驗方式是重要問題點,應事先具狀表示。
公訴檢察官也表示,法院直接公開就硬碟內容進行勘驗,檢視原始證據,程序上並無問題,且開庭全程都有錄音錄影,確保過程沒有人為變動。(編輯:蕭博文)1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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