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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法出口事業廢棄物 新北檢起訴23人、12公司

2025/6/9 20:30(6/9 20:5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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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新北地檢署。(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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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敏雅新北9日電)多家環保公司向不知情業者收受一般事業廢棄物後,再交周姓男子處理,周男夥同他人將廢棄物以塑膠廢料名義運至海外。新北檢今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23人、12公司。

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發布新聞稿指出,周姓男子為4間公司實際負責人,負責接洽廢棄物清除、處理事務,並分別以子女等人擔任公司登記負責人或處理公司帳務、安排載運廢棄物車輛、製作三聯單、整理廢棄物申報資料、廢棄物破碎及打包等事務。

檢方查出,有多家環保公司先向不知情的知名業者收取一般性垃圾、廢塑膠混合物等一般事業廢棄物後,非法貯存在新北樹林、彰化社頭、新北五股場區等,之後找上周男,以每公斤新台幣8.5元至12元不等價格,委託周男清除、處理。

周男涉聯繫其他公司將5400餘噸廢棄物載至其公司高雄大寮場區,將廢棄物壓縮、打包後,再找其他業者,佯裝以塑膠廢料名義,將廢棄物透過貨櫃海運方式運至馬來西亞或越南等地,周男的其中1間公司共獲取不法利益4954萬餘元。

檢方認為,周男等23人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未依廢棄物清除、明知為不實事項而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等罪嫌;被告12公司應依同法第47條規定,科以同法第45條之罰金,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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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審酌,周男等人以此方式逸脫主管機關監督管理 ,導致主管機關無從管理或掌握其處理流程、流向與最終去處,嚴重破壞廢棄物應受監管管理秩序。

檢方認為,周男等並涉及非法跨境移動廢棄物,危害境內境外環境安全、造成公共衛生風險,且影響台灣國際信譽、損及台灣國際社會環保形象,實質已對環境保護制度與國際信任造成重大破壞等情狀,應予嚴懲,建請法院對周男量處3年以上徒刑。(編輯:戴光育)1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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