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虎林國中前車禍釀死傷 毒駕男判刑12年7月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縣27日電)彭姓男子去年9月涉施用毒品後開車,在新竹市虎林國中前逆向車禍釀1死多傷,新竹地方法院今天依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7月。
根據新竹地檢署新聞稿,彭男在9月15日至16日先後施用海洛因等毒品後,16日下午4時許開車行經虎林國中前閃黃燈號誌路口時,因毒品效力發作影響判斷力,導致無法安全駕駛,彭男超速並跨越雙黃線逆向駛入對向車道,造成1死多傷。
檢方表示,彭男明知毒品會影響感覺、協調與判斷能力,卻執意開車上路,甚至在車上施用含毒電子煙彈等,造成重大車禍導致多人傷亡,檢察官去年11月偵查終結起訴。
案件經國民法官審理,新竹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被告犯刑法之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7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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