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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網路發布9次隨機殺人含作案幼兒園 遭起訴求重刑

2025/12/24 17:38(12/24 18: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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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士林地檢署。(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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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北市19日發生隨機攻擊案後,林姓男子網路張貼4次「隨機殺人」不當言論,士檢查獲他從112年起已5次相關言論,含揚言對幼兒園動手,昨天聲押遭駁,今偵結起訴,求處重刑。

台北市調查處22日凌晨發現有人於網路平台張貼「張文為什麼不等跨年開車撞人」、「該提倡殺人正義」及「隨機殺人預告」等言論,已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嫌。

市調處幹員溯源追查為林姓網友所為,報請士林地檢署「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主任檢察官劉東昀及檢察官薛人允指揮偵辦,並會同士林分局偵查隊22日執行搜索、拘提網友到案,23日解送檢方複訊。

士檢複訊後認為,他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早在民國112年起就開始發布「隨機殺人預告」言論、113年再提相關言論,並在今年2月稱找間幼兒園隨機殺人等語,另在今年12月7日及16日再發布相關言論;又在北市19日發生隨機攻擊案後,於20日、21日及22日發表4次不當言論,23日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但士院今晨裁定責付及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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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檢今天傍晚將全案偵結,認定他犯行明確,依恐嚇公眾、煽惑他人犯罪、恐嚇等罪嫌起訴。

士檢起訴書指出,建請士院審酌他明知社會大眾對於在公眾場所實施無差別攻擊之行為均會感到萬分恐慌、警惕,且台灣社會於上週才經歷台北車站及台北市中山區之無差別攻擊遭遇,對於這些恐嚇公眾言論萬分敏感及格外重視的時期,他所發表的內容,足以使一般民眾相信而可能產生「模仿犯」效應,明顯對於公眾安寧及社會秩序所造成危害,應從重量刑。(編輯:張銘坤)1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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