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違規貨車成植物人 台積電工程師獲賠4480萬元
2026/2/24 12:23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4日電)竹縣張姓貨車司機違規跨越雙黃線,致台積電施姓工程師騎機車閃避不及撞上,重傷成植物人;民事部分,施男家屬求償9088萬元,新竹地院判決張男連帶雇主賠償共4480萬元。
新竹地方法院11日民事判決書指出,張男受僱駕駛大貨車載運活雞,在2020年7月6日晚間約7時半許,開車行經新竹縣寶山鄉雙豐路時,貿然左迴轉跨越分向限制線,斜穿車道駛往對向路外。
判決書表示,當時施姓工程師騎機車閃避不及而撞上,人車倒地,頭顱顏面多處骨折,經過手術後癱瘓臥床、意識不清,呈現植物人狀態,需依靠專人照料。
判決書指出,後續施姓工程師的身體狀況,要臥床且仰賴氣切管、鼻胃管等設備以維持生命,而張男對於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的損害、痛苦及經濟負擔均甚鉅,其過失行為後果極為嚴重。
對於施男家屬求償9088萬元,法官審理,施男所受損害,包括醫療費新台幣120萬元、看護費846萬元、工作損失費3074萬元、精神慰撫金200萬元,以及加上增加生活必要費用與賠償家屬等項目,張男與雇主需連帶賠償施男與家屬共4480萬元。可上訴。
刑事部分,新竹地院一審依過失致重傷罪,且自首減刑後,判刑7個月,經檢察官上訴,高等法院認為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撤銷原判,改判9個月定讞。(編輯:張銘坤)11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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