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郭瑤琪貪污判刑定讞 聲請再審被駁回確定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粉衣者)今年7月出庭,主張自己是無罪,希望可以開啟再審程序。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13年7月31日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粉衣者)今年7月出庭,主張自己是無罪,希望可以開啟再審程序。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13年7月31日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4日電)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涉收賄被依貪污罪判刑8年定讞,目前保外就醫,郭瑤琪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高院認定聲請理由不足,予以駁回。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抗告確定。

郭瑤琪被控於民國95年在交通部長任內,收受有意競標台鐵台北車站商場招標案的南仁湖集團負責人父子李清波、李宗賢塞在茶葉罐內的2萬美元賄賂。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法院審理期間,郭瑤琪一度獲判無罪,但高院更一審認為收款與職務構成對價,改判有罪;更二審判決郭瑤琪8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郭瑤琪入監服刑後,105年間因罹癌獲保外就醫至今。

郭瑤琪提起再審,主張李宗賢等人稱拿2萬美元給她,但實際上對方根本就沒有從所稱的帳戶中提領出來過。高院認為,郭瑤琪的主張是對原確定判決已斟酌的證據再行爭辯其證明力,不符合聲請再審要件,裁定駁回。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抗告確定。(編輯:唐聲揚)1131014

支持中央社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小額贊助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