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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掏空金尚昌 林鴻明獲解境

2015/12/4 11:46(12/4 12: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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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4日電)前台北101董事長林鴻明被控掏空金尚昌獲利新台幣12億多元,高院日前解除他的限制出境,檢方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抗告。

全案一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林鴻明應執行9年半徒刑,併科罰金2億元;台灣高等法院10月間依偽造公文書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另依證交法財務報告隱匿罪,判刑1年8個月。

高院合議庭審酌林鴻明涉犯的不是重罪,因此解除他的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也不用再到警局去報到。但高檢認為高院既然解除對他的處分,卻又要求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前後矛盾,因此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認定,限制出境及住居的強制處分有無必要性,與啟動防逃機制沒有關連性,駁回檢方的抗告確定。

不過,台北地檢署另因偵辦林鴻明涉及中聯信託背信案,日前訊後將他限制出境,他不服而聲請撤銷遭法院駁回,林鴻明目前仍被限制出境。10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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