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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傘餐廳潑糞案3嫌複訊 北檢聲押禁見

2020/10/18 20:01(10/18 20: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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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保護傘餐廳遭潑糞案,潑糞的莫姓男子坦承收錢辦事並供出共犯李男等3人。警方拘提3人後今天下午移送北檢,檢察官複訊後,晚間向法院請聲請羈押禁見。

「保護傘」餐廳由香港「反送中」抗爭者義務律師黃國桐開設,16日中午遭25歲莫姓男子潑灑穢物。北市警方昨天凌晨逮捕涉案莫男到案,他後來坦承收受3名男子新台幣1萬5000元酬勞後犯案。莫男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

警方經持續調閱相關監視器,追查到其他3名共犯涉案,於昨晚在台北地檢署旁緝獲到案。

據調查了解,主嫌為北聯幫成員24歲李男,因接受他人以3萬元為代價委託辦事,對方稱是和保護傘餐廳業者有過節欲報復,李男再找26歲哥哥、25歲江姓表哥共謀,並以1萬5000元代價找江男的高中同學莫男合作犯案。檢警將持續溯源追查幕後指使者。

警方發現,犯嫌在案發前曾先去餐廳場勘和預謀製造消費糾紛,案發時還拍攝潑屎影片,向幕後指使者回報狀況。

全案警詢後,警方今天下午陸續將3嫌依涉毀損、公然侮辱、恐嚇和傷害等罪嫌送北檢,由承辦檢察官廖彥鈞進行複訊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3人;台地地院收案後,將召開羈押庭,決定准駁。(編輯:方沛清)10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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