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香港歌手黃耀明證實被捕 立會補選活動獻唱涉舞弊

2021/8/2 12:06(8/2 22:09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日電)香港廉政公署今天證實拘捕本地歌手黃耀明及前民主黨成員區諾軒,指兩人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向他人提供娛樂,涉嫌舞弊。據表示,所指的「提供娛樂」是黃耀明曾為區諾軒站台獻唱。

廉署公布,早前接獲投訴,指有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署方其後展開調查,在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今早逮捕及起訴兩人。

區諾軒為民主黨前成員,34歲,在2018年3月11日的立法會補選中當選,後來被法院裁定「在補選中並非妥為當選」而被褫奪議席。

59歲的黃耀明一向被視為支持泛民主派的歌手。

據公布,區諾軒及黃耀明同被起訴一項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違反了選舉條例,兩人預定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出庭。

在2016年底的立法會選舉中,泛民主派取得近30席,多名年輕及立場較為激進的本土派當選,包括羅冠聰及梁頌恆等,但他們在宣誓就職時自行增加了一些內容,結果被法院裁定喪失議席。

2018年3月11日,立法會進行補選,泛民方面經協商後提出多名候選人參選,其中區諾軒在港島區出線。

競選期間,黃耀明曾為區諾軒站台獻唱。

廉署指出,區諾軒及黃耀明涉嫌於當年3月3日在補選中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區諾軒,而有關娛樂為歌唱表演。

廉署發言人說,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茶點及娛樂屬舞弊行為,是嚴重罪行。(編輯:周慧盈)110080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