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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爭議 藍綠各自表述

2019/10/21 20:05(10/22 10: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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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葉素萍、王揚宇台北21日電)中國國民黨今天表示,陳同佳是台灣的通緝犯,政府拒收顯示民進黨的的政治思維凌駕社會公義。民進黨表示,本案凸顯台灣與香港應就未來司法互助,建立官方管道處理未來相似案件。

行政院長蘇貞昌上午受訪時表示,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是配合中國,香港人殺香港人,現在人在香港監獄裡,林鄭月娥卻不辦。過去政府一再要求司法互助處理此案,林鄭月娥理都不理,現在突然態度丕變說要送來台灣,這非常詭異。

國民黨發布新聞稿表示,陳同佳是台灣的通緝犯,主動來台投案沒有拒收道理,但蔡政府當前沉浸在選舉操作的氛圍下,只要遇到兩岸三地的議題,就先舉槍自衛,將司法正義拋到兩旁,難道因為此案加害人與被害人都不是台灣人,民進黨政府是否才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

國民黨表示,民進黨的政治思維凌駕社會公義的維持,恐導致加害者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受害者家屬得不到公理正義。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國政顧問團總召張善政表示,日前台灣曾一再向英國請求引渡林克穎來台服刑,不惜進行跨海訴訟,為什麼陳同佳願意來台受審,法務部反而拒絕,到底是誰在讓司法政治化。

正在爭取連署參選總統的前副總統呂秀蓮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司法主權就是國家主權,香港願意把陳同佳送回來給台灣審查,「我覺得堂堂正正就應該可以接受,來把這個案子問個清楚。」

她說,民主和法治是一體兩面,當在台灣犯下殺人案的香港人願意來台接受法律制裁,「為什麼懦弱了?自己放棄司法主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等人報告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質詢表示,香港沒有死刑,台灣可以判死刑,而港府不把資料送到台灣,卻要把香港人送來台灣審理,對當事人來說,這可能會產生判刑比香港重的狀況,不合常理。

他質疑,陳嫌接受港府安排主動投案來台的有利因素有3個,因主動投案名義(自首),有可能要求不處以極刑;台灣無掌握預謀證物,難以重判;輕判服刑期滿回港,說不定另有特別待遇。這3個條件可能談好了,「我認為這是高招,港府脫困的高招」。

民進黨發言人李晏榕受訪指出,過去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然而此次港府意圖用政治包裹刑事犯罪案件,不依照常規的刑事處理流程,罔顧程序正義與司法互助的精神,恐無法確保證據的保全及犯罪的追溯,造成被害人與家屬的二度傷害,也讓人不禁質疑,這是否顯示現今香港法治的崩壞。

她說,此個案也凸顯台灣與香港應就未來司法互助建立常規性的處理原則,希望比照香港已與30多個國家簽署的司法互助協定,建立官方管道處理未來相似案件。

陳同佳去年與女友來台旅遊期間,因細故殺了女友;陳嫌接受港警訊問時透露殺害一事,港方遂通報台灣於淡水尋獲死者遺體。由於台港間無司法互助與引渡協議,港警握有的人證無法轉交台灣依法起訴,後因陳嫌曾在香港盜領死者存款,最終僅能以盜竊及處理贓物罪起訴判刑,陳嫌可望在本月23日出獄。(編輯:蘇龍麒)1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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