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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子女滯中國 家長憂心影響居留證申請資格

2020/6/1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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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17日電)因所持居留證不在政府開放入境範圍內,許多長期在台生活的陸配子女仍滯留中國。家長指出,子女的居留證將要到期,如不能盡快返台,將無法滿足183天的在台居留規定天數。

由陸配子女家長組成的「台灣滯陸孩童父母自救會」今天下午1時許前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陳情。協助陳情的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多數陸配子女並非不願選擇台灣戶籍,而是正在等待取得資格。

鍾錦明指出,16歲以下陸配子女須先持4年的長期探親證件,才能排入專案居留的配額,如有排到配額,才能以專案居留的身分在台生活,2年後才能取得身分證。但專案居留的資格有配額限制,整個過程短則6年,長則可能需要8至9年。

鍾錦明提到,移民署規定,持居留證者需在台居留滿183天,陸配子女長期在台生活,向來符合規定。但若持續未開放陸配子女返台,會讓陸配子女無法滿足183天的在台居留規定天數,導致下次申請居留證的排序被往後挪。

「台灣滯陸孩童父母自救會」成員之一的黃姓民眾表示,他的配偶來自西安,10歲長子是配偶於前段婚姻所生,持長期探親證件在台生活,過年時隨母親赴西安辦理證件及奔喪。

他表示,中國大陸疫情趨於嚴峻後,配偶及長子就立即返台,但在入境台灣時,因長子所持的居留證是探親證件,不符合政府入境身分要求,持有符合入境資格證件的母親只好先帶長子前往西安,交由長輩照顧,再返台照顧其他年幼子女。

另一名來自海南的郭姓自救會成員則說,她的女兒也是在前段婚姻所生,當時的配偶因意外過世後,自己再嫁來台灣,也把當年3歲的女兒帶來台灣生活。女兒今年已滿16歲,好不容易終於取得身分證,沒想到過年期間赴海南島處理證件後,就被困在當地,不能返台親取身分證。

郭姓自救會成員也提到,自己身患第三期癌症,儘管醫生叮囑要保持正面心情才能幫助病情,但面對與女兒分隔兩地的情況,她天天以淚洗面,實在無法放鬆心情養病。

到場聲援的國民黨籍立委林奕華質疑,「政府的規定裡,有居留證的外籍人士都可以入台,但為甚麼我國人與陸配生的小孩不能入境」。她呼籲,沒有人能剝奪孩子就學的權利,拜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與衛福部,要關心兒童的權利。(編輯:邱國強)1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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